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生干部工作作职责及考核规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19  阅读:102235

 

三、生活副班长的职责

   生活副班长在辅导员、班长的领导下,分管本班的教室卫生及教室美化以及内务卫生和其它工作,具体主要职责如下

(一)熟记全班学生名字和登记好学生住宿分布情况,制订学生值日要求,安排值日生每天打扫教室卫生并检查落实。

(二)组织学生布置会场、考试考场、活动场所等。

()每学期开学时组织学生打扫好教室卫生准备上课,

(四)管好教室,建设和美化教室环境,营造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五)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收好各自的各种证明及材料,组织好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审和评定工作。

(六)领发和办理与学生生活有关的各种生活补助金或其他补贴等费用。

(七)平时落实《内务条例》的规定,利用下午组会或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内务卫生大扫除大检查,认真评分并做好记录,不符合规定的,要督促及时整改。每学期不少于5 次(须经当日值班大队干部签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