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班委员会: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副班长,生活副班长。
四、成员:四个班长、四个团干部。
五、班委员会权利:
为把班建设成一个良好的集体,经大队或大队批准后,班委员会的权利:
1.可以罢免不称职的班学生干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新的班干部也可以推荐更合适的学生干部。
2. 可以提出给班学生和干部加减操行分的建议。
3. 制定有利于班建设和发展的规章制度。
4. 可以对班学生进行奖学金、助学金和推优等评优工作作出初步评审决定。
5. 班干部有权指挥和命令各自的成员,对不服从管理者有权直接扣分或撤销职务直至违纪处分。
6. 可以提出组织各种文体活动的建议,有权安排和要求班同学参加活动或调整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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