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生干部工作作职责及考核规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19  阅读:102237

 

大队和中队对班干部的工作实行量化考核,每学期末考核一次,大队长考核班长和团支部书记,班长和团支部书记考核四个班长和四个团干部。基础分为100 分,加分后总分不得超过120 分,考核分作为各种评优的主要依据。

 

一、扣分情形

1.无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各扣1 分。

1.无值班记录扣0.5 分以上。

2. 每差一次开会和记录,扣1 分/次。

3. 学生集合时未认真查明和记录好未到学生名字或虚报学生人数的,一经查实,值班员本人扣1 分/人/次。

4. 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酌情扣1 - 3 分。

5. 没按工作职责开会或无会议记录的,每次扣0.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