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生干部工作作职责及考核规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19  阅读:102236

 

第三章工作职责

 

   班干部在每学期开学的前两周内提交一份工作计划,学期末要提交一份工作总结。工作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一、班长、团支部书记的职责

   班长、团支部书记在大队长、中队长的领导下,轮流主持班各项工作,具体负责本职工作,班长领导其余班干部,主要负责完成学院、处室\系、大队、中队所安排的工作和任务,全面加强班的建设和组织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团支部书记领导4 名团干部,完成好学院团委、大队及大队所布置的工作和任务,为班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外生活。共同点是要加强对班学生的守纪教育、安全教育、文明教育、理想、教育,养成高尚情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搞好内外团结。

(一)熟悉和了解本班学生的状况,熟记班学生名字,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计划安排工作,领导全体班人员贯彻执行。

()认真组织全班学生学习政治、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发扬"尊师、勤学、自强、创新"的学风,刻苦钻研,勤奋学习,认真训练,积极完成学习任务。

(三)了解学生情况,成为学生和教师之间的沟通桥梁,及时反映学生中存在的问题,配合大队干部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