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25  阅读:11963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学院系部制改革落实方案,学院正处在推进改革和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这期间将会出现思想、工作、作风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为了保障学院稳中求进,可持续发展,确保校园安全、和谐、稳定,推进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把值班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由务虚变为务实、由条块负责变为全院协调联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值班职责,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现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部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贯

彻执行。

一、值班类别(按学院综合值班、专项工作值班划分)

1.学院综合值班

(1)领导值班:1人,由学院领导轮流值班。

(2)总值班长值班:1人,由部门负责人(各系部、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部门除外)轮流值班。

2.学院专项工作值班

(1)刑事司法系、司法技术系、应用法律系、应用外语系值班:各1人,由各系主任、副主任、大队长、副大队长、辅导员轮流值班。

(2)教学值班:1人,由教务处、基础理论部干部和各系专职教师轮流值班。

(3)学生处值班:1人,由学生处干部轮流值班。

(4)保卫处值班:1人,由保卫处干部轮流值班。

(5)图书馆值班:3人,由图书馆工作人员轮流值班。

(6)现教中心值班:1人,由现教中心工作人员轮流值班。

(7)医务室值班:2人,由医务室每天安排一名医生、一名护士轮流值班。

(8)水电值班:由行政后勤处安排物业管理公司每天一名技术人员在电工房值班并附值班电话。

二、值班职责

各值班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树立“安全第一、责任到位”的思想,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工作的正常开展。

1.学院领导值班:负责处理学院日常事务,督促检查指导值班工作,处理校园突发事件和紧急工作。

2.总值班长值班:负责督促检查所有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及工作完成情况并填写值班日志。遇有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及时向学院值班领导汇报并在学院值班领导的带领下协助现场处理。

3.教学值班:负责检查所有教学活动是否正常开展并作相应记录。遇有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及时向总值班长和学院值班领导汇报并负责现场处理。

4各系值班:负责处理本系值班工作及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严格执行学生一日生活制度的检查和落实。遇有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及时向学生处值班干部汇报并负责现场处理。

5.学生处值班:负责督促各系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及学生管理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及时向学院值班领导汇报并负责现场处理。

6保卫处、图书馆、现教中心、医务室、水电值班: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及处理突发事件并作好记录。遇有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及时向学院值班领导汇报并负责现场处理。

三、值班流程

1.交接班流程:

(1)交接班时间:每天下午16:20。

(2)交接班地点: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2.总值班长值班流程:接班后,召集全体值班人员安排当日值班事宜,交班之前填好值班日志交给下一班总值班长。其余值班人员在值班签到本上签到并作相关记录。

四、值班要求

各值班人员要准时到位,坚守岗位,在重要时段、重要地点做好巡视工作,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1.值班当日下午16:20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签到。

2.值班人员为全天候24小时值班。总值班长、学生处、保卫处、各系值班人员自带被装在学生宿舍教师值班室住宿。

3.严禁空岗、脱岗、缺岗或瞒报、漏报、迟报等违纪现象的发生。

4.值班人员实行层级报告制度,每天晚上22:30向上一级汇报值班情况,紧急情况第一时间直接向学院值班领导汇报。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由于不作为或乱作为,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

6.值班人员因公务不能参加值班的须提前落实好相关人员并向总值班长和学院值班领导汇报,同意后方可离开,不得私自调班。无故不参加值班的除按旷工处理外,必须承担相关工作责任。

7.值班人员请认真详实填写当天值班记录。

8.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9.本通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呈贡校区值班按原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2013年8月25日起执行。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