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5-27  阅读:9933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的通知

 

各部门:

学院正处在推进改革和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这期间出现了思想、工作、作风与发展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为了保障学院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谐,推进教学、管理、服务工作,把值班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由务虚变为务实、由条块负责变为全院协调联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值班职责,落实责任机制,经学院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部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一、值班类别(按部门职能、性质划分)

1.领导值班:1人,由学院领导轮流担任。

2.总值班长值班:1人,由部门负责人(教学、科研部门除外)轮流担任。

3.副总值班长值班:2人,由当日教学、学管值班组长兼任。

4.行政后勤值班:包括保卫科值班、图书馆值班、卫生所值班、水电值班。行政后勤值班长由总值班长兼任。

5.教学值班:设组长1人,由教务处、教科所、成教处、党训部正、副主任和各教研室正、副主任担任;设副组长2人,由教务处、教科所、成教处、党训部、各教研室教师担任,值班安排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并于每月25日前把下一月值班安排报学院办公室。

6.学管值班:设组长1人:由学生科领导轮流担任。各大队分别由一名学生管理干部负责本大队值班事务。值班安排由学生科负责安排并于每月25日前把下一月值班安排报学院办公室。

二、值班职责

各值班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树立“责任第一”的思想,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学院领导值班职责:负责处理学院日常事务,指挥、处置值班相关事务和校园突发事件。

2.总值班长、副总值班长值班职责:负责所有值班人员考勤,检查值班工作完成情况并做好值班日志。遇有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即时向学院值班领导汇报、请示并负责现场处置。

3.行政后勤值班职责: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及处理突发情况并作记录。遇有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即时向总值班长汇报并负责现场处置。

4.教学值班职责:负责检查所有教学活动是否正常开展并作相应记录。遇有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即时向总值班长汇报并负责现场处置。

5.学管值班职责:负责处理本部门值班工作及观察、收集、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严格执行学生一日生活制度的落实和检查。遇有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即时向学管值班长汇报并负责现场处置。

三、值班流程

1.交接班流程:

(1)交接班时间:每天下午16:1016:20

(2)交接班地点:办公楼二楼会议室(214室)。

2.总值班长值班流程:接班后,召集全体值班人员安排当日值班事宜,交班之前填写好值班日志交下一班总值班长。其余值班人员在值班签到本上签到并作相关记录。

3.教学值班流程:

全体教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工作流程,按照学院作息时间,按时值班,不得迟到早退。值班期间必须认真检查任课教师到位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结果要记录清楚,重大事故及时汇报。

(1)16:10-16:20到总值班室签字。

(2)16:30-18:10对安排在课外的教学活动进行检查巡视,组织该部分教师签字及填写教学日志。

(3)19:00-21:00对安排在课外的教学活动及讲座进行检查巡视,组织该部分教师签字及填写教学日志。

(4)第二天8:25到一楼教学值班室报到汇合,督促教师、学生进教室。对教师迟到情况作记录。

(5)8:35开始对教学楼逐层检查巡视,对照课表检查是否有老师缺课或迟到,检查教师上课是否有异常等。

(6)10:00-10:10到一楼教学值班室,检查教师是否有提前下课等情况,组织好教师填写教学日志和教师签到。

(7)10:25到一楼教学值班室再集中,督促教师、学生进教室。对教师迟到情况作记录。

(8)10:35开始对教学楼逐层检查巡视,对照课表检查是否有老师缺课或迟到,检查教师上课是否有异常等。

(9)12:00-12:10到一楼教学值班室,检查教师是否有提前下课等情况,组织好教师填写教学日志和教师签到。

(10)14:25到一楼教学值班室再集中,督促教师、学生进教室。对教师迟到情况作记录。

(11)14:35开始对教学楼逐层检查巡视,对照课表检查是否有老师缺课或迟到,检查教师上课是否有异常等。

(12)16:00-16:10到一楼教学值班室,检查教师是否有提前下课等情况,组织好教师填写教学日志和教师签到并对当天的值班情况作记录。

(13)第三天8:30-10:00,将教学日志和教师签到表交到教务处,完成交接班工作,值班结束。

4.学管值班流程:

全体学管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工作流程,佩带值班袖套,严格遵守学院坐班制度按时值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签到,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重大事故及时汇报。

(1)16:10-16:20准时到值班签到室签到。

(2)16:30全体值班在学管楼前集合,由当天学生处值班领导组织值班老师对学生宿舍进行内务卫生、安全及学生违规违纪处理。

(3)18:30在各大队集合地点组织学生点名和讲评;21:40各大队值班队长进入学生宿舍查本大队学生就寝情况及在位情况;22:10各大队值班队长在一号公寓楼前向学生处值班领导报告当天本大队学生基本情况;22:30左右,各大队值班队长自带行李入住学生宿舍教师夜间值班室,随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问题。

(4)次日7:00准时到大队出操地点,组织学生早操训练、升旗、学生警容风纪检查,查处不出操学生;8:15、14:15组织本大队学生课前集合、课前讲评,组织学生干部按要求把各分队带到指定地点上课;8:30前一天值班老师把值班期间本大队学生情况通报本大队所有管理干部。

(5)课间通知学生干部到大队办公室安排工作,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学生请假、出学院大门;15:30前一天值班老师与当天值班老师进行交班工作。

(6)值班的24小时内,发现违纪现象要及时处理,批评教育,涉及大队之间学生的问题,会同相关大队值班干部一同协商处理,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7)学生处带班领导的值班职责,负责对整个值班过程的组织、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值班院领导。

四、值班要求

各值班人员要准时到位,坚守岗位,在重要时段、重要地点做好巡视工作,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1.值班人员值班为全天候24小时值班,必须坚守岗位,严禁空岗、脱岗、顶岗。

2.值班人员实行层级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30,晚上10:30向上一级汇报值班情况,紧急情况第一时间直接向值班院领导汇报,严禁瞒报、漏报、迟报等违纪现象发生。

3.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要认真完成学院党委和院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不作为或乱作为,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

5.值班人员不得私自调班,无故不参加值班的除按旷工处理外,必须承担相关工作责任。因公不能参加值班的,要提前请假,落实调班人员,并向值班院领导报告。

6.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详实填写当天值班记录。

7.本通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本通知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