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人事警务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22  阅读:14113
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教人〔201411)精神,为做好我院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相关政策规定

1.2014年度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按照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细则》(下简称《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2.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并在申报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3中级及以上职称申报者必须提供科研成果材料。

4申报人员需在学院工作满一年以上。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并由所在部门审核

凡符合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实施细则》规定的,即可提出申请,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并由所在部门核实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填写的内容,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形成部门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部门意见一并交政治部人事警务科。

2申报人员经部门审核通过,按照“附件”认真填写对应表格,准备评审相关资料。

3申报中、高职的人员需提供任现职以来反映自己学术水平、业绩成果的论文和论著复印件(正式发表和公开出版);属多人合作的成果,须由相关部门出具量化到个人成果排名的证明;属多人合编出版的成果,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写的篇、章、节。

4我院拟于20146召开职改领导小组会议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会议,申报人员请于2014531前将申报材料报政治部人事警务科统一组织送审,逾期不再受理。

三、评审推荐办法

评审推荐办法按照《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1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凡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自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已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

2评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费发〔1998139)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956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报送材料时一并交付。

3除具备免试条件外,申报人员必须取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免试条件详见《云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okok(云人〔200711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289号)有关规定。

4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到学院网站下载,如有疑问请详询政治部人事警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