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作者:学生工作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19  阅读:99122

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凡参与赌博行为者,除没收赌具、赌资外,给予记过至

开除学籍处分。

(三)多次参与聚赌,屡教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处分。

 

第十条  有不良生活作风问题、道德败坏者:

(一)在校园内或校园外同异性有勾肩搭背等不文明行为

者,男、女同学不正当交往,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在校园内散布封建迷信、淫秽言论,制作、传阅、传播、淫秽书画、录像或其它淫秽物品者,除没收上述物品外,视情节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