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作者:学生工作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19  阅读:99136

1 、未造成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2 、造成人身伤害者,给予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五)在打架过程中,持械打人者,加重处理。

(六)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打架事态发展,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七)打人致伤者,除按上述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外,要承担医药费用,并对受害者赔偿经济损失(受伤情况以医院鉴定为准)。

 

第八条  围观打架行为、对打架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九条  有赌博行为者:

(一)凡在赌博现场或知道赌博行为不检举不报告者,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