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

作者:学生工作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19  阅读:37649

5 、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均在本班前10 名,其中分值考核在95 分以上,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现象。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以大队为单位,按学生干部人数的20% 评选。

2 、优秀学生干部,由评定小组审定,报学院领导审批;

3 、凡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填写登记表,载入本人档案。

4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从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中择优推荐。

 

四、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