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

作者:学生工作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19  阅读:26085
                           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

为搞好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优秀毕业生条件

1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校规校纪、警务化管理规定;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并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 、根据《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综合测评评分表》的测评情况,在校期间二次以上(含二次)受校级以上表彰。

3 、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有刻苦精神,毕业实习成绩良好以上,毕业论文(或调查报告)成绩良好以上,学习成绩优良;

4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内务卫生保持良好,身心健康。警体成绩优秀,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能适应警察工作需要;

5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评选办法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