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荣获省部级的各种奖励,每次加基本分20 分。
4) 荣获国家级的各种奖励,每次加基本分30 分。
四、扣分标准
目标:学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熟练掌握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能用理论指导自己的行为,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择业教育,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加强对学生的实习指导和毕业教育。学期补考率不超过8% 。
说明:
1 、大队(班)无补考,加标准分5 分
2 、考试作弊每人扣1 分
3 、留级生每人次班扣标准分2 分,大队每人次扣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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