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作者: 财务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31  阅读:8340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0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根据预算安排,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
年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70万元,主要用于学院本部校区与租赁呈贡校区教师上课及保障学院正常教学秩序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   公务接待费

2015年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省有关部门及院校到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习交流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