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简介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14  阅读:91612
     共青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是学院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担负着团结和教育广大青年学生,执行党的青年工作方针,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共青团各项工作的职能。 
    长期以来,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团结、奋进、严谨、求实”的校训,坚持“党建带团建、创新求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加强团支部建设为基础,以创新活动载体为动力,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型人才为己任,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工作,努力学习,求真务实,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谋求学院的进步与和谐,搭建精彩的舞台,开拓美好的未来。
    团委目前下设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纪检部,并在全学院设有一个教工团支部及四十个班级团支部,负责全学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社会实践、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等工作。面向新的世纪,我院共青团各级将适应新的形势,研究新的情况,解决新的问题,创造新的业绩,推动学院共青团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团委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团委书记
1.负责团委的全面工作,主持团的日常性工作,定期召开团委会,传达贯彻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精神。
2.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制定出全校共青团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及进行检查、评比和表彰工作。
3.经常及时地向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布置工作。
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基层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典型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5.负责沟通学生和学校之间的联系,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把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学校反映信息。
6.负责对团委成员和各团支部的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对支部书记以上的团干进行培训、锻炼。
(二)团委副书记
1.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协助团委书记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将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团委全体委员会或团员大会讨论。
3.对各级团干部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定期召开团干例会,检查、督促各级团干部的工作开展情况。
4.参加检查各支部的团组织生活、团日活动,并做好登记考核工作。
5.定期召开各支部书记大会,传达党组织及上级团委的指示;收集在支部中发现的问题,向党组织及上级请示、汇报。
6.抓好团委内部各委员的自身建设,发挥集体的作用,帮助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7.活跃团委生活,增进团委、学生会以及社联之间的友谊,将团委、学生会团结成一个强大的整体。
8.配合学生会、社联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三)团委组织部
1.做好团员管理和团员登记,统计,团员花名册及办理结转团组织关系等;新生入学期间,整理新生团员的团籍档案,及时登记“团员情况登记表”。
2.根据“学生名册表”和“团员情况登记表”查核已结转团关系的团员,催促未结转的团员尽快办理结转手续。
3.负责全院团费的收缴工作,及时接收支部交纳的团费,做好交纳情况登记。
4.负责团员证的注册工作。
5.整理发放新团员的团员证、团章、团徽等物件,整理“入团志愿书”归档,并做好补办团员用品工作。
6.做好“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工作。
7. 负责团委内部文档与资料的整理和备份工作以及团内奖励和处分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8. 负责监督团支部的工作情况以及“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9.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四)团委宣传部
1.根据学校团委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拟制定宣传计划,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负责指导各支部宣传委员开展工作。
3.定期对各支部的班墙报栏进行检查、督促、评比。
4.协助学校的校风、校纪建设,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大力表彰好人好事,抵制歪风,批评不良现象,弘扬正气。
5. 做好学院宣传板的管理工作。
(五)团委文体部
1.负责组织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发动和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的各项文体活动,提高活动的影响力。
2.负责指导各支部文体委员开展工作,发展和培养文体骨干。
3.对团委每次开展的文艺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精心策划,细心安排。
4.负责文体活动的开展,提出活动的方案及活动经费的预算情况等。
5.成立各类文体爱好队伍,如:街舞队、舞蹈队、文艺社等,大力丰富团员青年的课余生活。
(六)团委纪检部
1.负责收集各支部建设信息,对各团支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每月或每季度,定期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
3.对支部团委干部的选举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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