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论文(毕业设计)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教务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5-10  阅读:8803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通过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撰写进一步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本领,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论文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认真搞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质量。

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构成人员如下:

  长:姜家雄 

副组长:周云伟

  员:王庆文、盛高璐、贾利强、赵向兵、谭萍、李昆华、

陆家春、朱家雷、杨荣智、李亚芹。

2.由学院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及论文存档。

3.各专业教研室负责论文指导教师的安排,对相应专业的毕业生论文进行指导。成立论文评审指导小组,由3-5人组成,对本教研室负责指导的论文(设计)进行进度检查、质量把关、成绩评定和优秀论文的推荐等工作。

法律事务专业小组:组长:盛高璐;成员:唐锦江、李雪萍、陈丽、崔晨。

刑事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专业小组:组长:贾利强;成员:缪祥礼、孙龙、丁征强、赵丽、虎贵华。

侦查专业和毒品犯罪矫治专业小组:组长:赵向兵;成员:谭萍

张德全、吕雅萍、陈继红。

二、指导范围:

法律教研室指导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具体为37383940分队;

狱所政教研室指导刑事执行和罪犯心理测量及矫治的学生,具体为8910131415分队。

侦查教研室指导侦查专业和毒品犯矫治专业的学生,具体为1112243536分队。

狱所政教研室及侦查教研室需要指导的学生较多,师资较少,可由基础教研室和德育教研室教师参与狱所政教研室进行指导,政治研室参与侦查教研室进行论文指导。其余教研室和部门教师愿意参加指导工作可与以上三个专业教研室教学秘书联系。

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写作时间安排:

12012310 前,教研室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安排指导教师,教师与学生商定题目,教研室将学生的选题及指导教师的安排情况报送教务处。

22012320前,指导学生完成论文提纲的撰写。

3201251前,指导学生完成初稿的撰写。

42012年 525日前,指导学生完成二稿或三稿的撰写。

520126 1日前,论文最后定稿,各位同学在老师指导下完成排版、打印、装订等工作。

62012610 日前,指导老师根据“评分标准”,给出指导教师成绩,填写“成绩评定表”中的指导教师评语。把学生毕业论文的全部资料交回教研室。

72012615前,评选出优秀论文,并将所有论文(设计)资料交教务处。

四、毕业论文指导的一般要求:

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写作论文期间,对学生进行的当面指导应不少于5次。平均每次指导时间应不少于1课时,每次当面指导的内容大致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次:在学生阅读和积累资料的基础上,确定论文(设计)题目。题目可由学生自拟,也可由指导教师提供意见。指导教师要和学生讨论选题的目的、意义、解决的问题等。学生查阅相关资料后,写出论文提纲。

第二次:学生提交论文(设计)提纲,论文提纲需经指导老师审定并同意后方可写作。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查阅资料进一步完善论文提纲,并正式确定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就论文的结构、各部分的内容、写作的思路、文献查阅等进行指导。

第三次:教师指导论文(设计)的具体写作(包括论文写作的基本格式、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等的学术规范)要求学生写出论文初稿。

第四次:学生提交论文初稿,讨论、修改论文的初稿,教师提出具体的修改、完善意见。

第五次:学生提交论文定稿,教师审查论文定稿,在学生的毕业论文登记表上填写评语、登记成绩并签字。

毕业论文写作要求与成绩评定

1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并按时完成论文的写作,不得抄袭他人成果。如果发现抄袭、代写等行为,或者不按时与指导教师联系,突击交论文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不及格,不能按时毕业。

2指导教师确定后,中途不允许学生提出更换指导教师。如指导教师确因公出差或有其他公务不能继续指导的,由教研室指定其他教师指导,报教务处备案。

3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写作要求及格式等严格按照《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

4指导教师参照毕业论文评分标准评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等。

附件:1、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教学工作规范(摘录)

2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评分标准

         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撰写规范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1年1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