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校园特色餐饮小吃商铺整体招租及引资扩建公告

作者:行政后勤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17  阅读:1174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小吃商铺整体招租项目。

1.2招租范围: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对8个小吃商铺进行整体招租及引资建设,承租人须对商铺内部所有设施、设备,需要使用的餐饮器具、公共洗消设备、仓库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冰箱、消毒柜、电灶、加热设备、货架、专用设备等)由承租人自行配备,费用包含报价中。

1.3商铺招租底价:

商铺号

进场时间

套内建筑面积(㎡)

租赁底价(元/年)

租金递增要求

一号

以学院通知为准

15

5500.00

每一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

二号

15

5500.00

三号

15

5500.00

四号

15

5500.00

五号

15

5500.00

六号

15

5500.00

七号

15

5500.00

八号

15

5500.00

1.4 承租人需投资建设就餐区不低于120㎡(包含水电改造、装修、排污设施设备、餐桌椅等投入)。在合同期满后无偿移交给校方。

1.5 租赁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大板桥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内。

1.6 租赁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顺延三年。

1.7 质量要求:食品质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条件等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及比选文件中第六章《服务要求》。

1.8 付款方式:租金按照年度计算,分年度缴纳(每年按照12个月计),最后一年不满一年按月计算租金。

1.9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以下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项目服务地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清真食品准营证》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比选。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2.5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 3 17 日起至2022  3 23 日止,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校本部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2采购文件免费发放。

 3.3对公账户转账账户信息:

户名: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开户行:建设银行昆明城北支行

账号:53050190503600000956

四、比选申请文件提交

4.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 3 30   0 分,地点为: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警臻苑干训楼2楼会议室。 凡进入校园必须持有48小时昆明地区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场。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址:云南省昆明市大板桥镇金盾苑1

联 系 人:刘老师  杜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337683   0871-6733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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