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关于调整学院值班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1-15  阅读:12147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关于调整学院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了保障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结合学院系部制改革的工作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系(部门)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一、学院各系(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值班工作的认识,加强值班工作是确保学院政令畅通,切实维护校园稳定,保持良好教育教学秩序的必要手段。各系(部门)负责人要真正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高度,认识加强值班工作的意义,真正做到加强领导、健全措施、明确职责、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二、学院实行院领导带班、中层干部总值班及副总值班、学生处值班、各系(部门)值班、大队值班的分级值班制度,按照“分级处置、逐级报告”原则,负责处置并向上级报告值班情况。

三、院领导带班和中层干部总值班及副总值班由学院办公室统一安排;学生处值班、各系(部门)值班、大队值班由各系(部门)安排。各系(部门)每月25日前务必将本系(部门)的次月值班安排报学院办公室,统一制作值班表。

四、值班人员组成及职责

(一)院领导带班人员组成及职责

院领导带班由学院领导轮流担任。

值班职责:

1.监督、指导值班人员落实工作情况。

2.指挥、处置值班期间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二)中层干部总值班人员组成及职责

中层干部总值班长由学院相关部门部分正职领导轮流担任。名单如下:

黄金泉、陈昆华、皮之炳、陈 航

储孝春、佴 斌、杨志梅

值班职责:

1.全面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各系、各部门所有值班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2.负责处理各系(部门)上报的紧急、重要事项并予以上报值班院领导;传达学院领导相关工作指示;协调上级部门通知的各项事务,做到不误时,不误事,不出差错。

3.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副总值班人员组成及职责

副总值班长由学院相关部门部分正科级领导轮流担任,每学期轮换。2014年春季学期值班人员名单:

刘俊辉、叶存良、鲁明林、韦玉华

陆家春、李雪萍、谭 萍

值班职责:

1.协助总值班长督促检查全院各系、各部门所有值班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2.负责填写《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值班情况登记表》和《学生情况统计表》,认真对各项工作进行核查,填表完毕交总值班长签字审核后,交学院办公室存档备查。

3.协调处理全院各项事务,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4.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教学值班人员组成及职责

教学值班由教务处、各系(部)专职教师轮流担任。

值班职责:

1.负责指导全院教学活动,督查全院教学秩序。

2.上课期间,负责督查学生是否按时上、下课;对教学楼逐层检查巡视,认真对照课表核查教师迟到、早退及缺课情况,并对教学异常情况作好记录,及时上报;检查验收当日授课教师签字表及教学日志。

3.对课外教学活动及讲座进行检查巡视,对照课表督查教师迟到、早退及缺课情况,并对教学异常情况作好记录,及时上报;检查验收授课教师签字表及教学日志。

4.协调处理其他教学工作相关事务。

5.认真填写教学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五)学生工作处值班人员组成及职责

学生工作处值班由处长、副处长及本部门人员轮流担任。

值班职责:

1.督查各系学生警务化管理落实情况,指导各系处理学生工作相关事务及突发事件。

2.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各系领导值班人员组成及职责

各系领导值班由系主任、副主任、大队长、副大队长及部分行政部门相关领导轮流担任,每学期轮换。2014年春季学期,行政部门相关领导分配各系情况:

司法技术系:许 江、苏 滔

刑事司法系:李 婕

应用法律系:张文彬、李巧灵

应用外语系:王新德、李志强

值班职责:

1.全面负责巡查值班期间本系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学生一日生活制度,认真检查本系各项教学活动开展情况,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2.深入了解、掌握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为学生做好各项咨询辅导工作。

3.负责处理本系其他各项事务,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4.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七)各系大队值班人员组成及职责

各系大队值班由外聘兼职学管教师轮流担任。

值班职责:

1.全面负责组织学生早操训练、课前集队,检查学生内务卫生、就寝情况等,严格落实学生“一日生活制度”和警务化管理,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2.上课前监督学生干部按要求把各分队带到指定地点上课;上课后协助教务处及任课教师核查学生迟到、旷课情况,并对学生违纪情况作好记录,及时处理;

3.做好当日值班期间学生请、销假工作。学生请假由当日值班教师负责批准,学生销假需在批准其请假的教师处核销,核销单由学生本人交至当日大队值班教师处存档备查。

4.深入了解、掌握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为学生做好各项咨询辅导工作。

5.及时处理学生中发生的各种纠纷、制止打架斗殴及其他不文明行为,处置值班期间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遇到较大险情及时上报系值班领导和总值班长,并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6.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八)其他部门值班人员组成及职责

现教中心、图书馆、医务室、保卫处、水电等部门值班由各部门人员轮流担任(现教中心、图书馆正副职领导除外)。

值班职责:

1.协调处理值班期间本部门相关事务。

2.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五、值班要求

(一)各值班人员要准时到位,坚守岗位,在重要时段、重要地点做好巡视工作,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值班人员全天候24小时值班,值班当日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三)值班人员需分别在16:1018:30、21:0022:30两个时段内,到办公楼二楼指定考勤机指纹打卡签到,取消原有纸质签到制度。每日16:3022:00时段内须在各自值班室坐班,处理相关事务。

(四)全体值班人员每日22:00(周五、周六为23:00)统一在学生1号公寓前集合,向副总值班长汇报值班情况,副总值班长根据《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值班情况登记表》各项要求进行核查、填报,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总值班长及带班院领导汇报。

(五)每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向师生公布值班人员及电话号码。

(六)值班人员需认真详实填写当天值班记录。

(七)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调整值班安排,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需填写《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值班调班表》,提前落实顶岗人员并报经当日值班院领导审批,未经值班院领导批准的视为脱岗,无故不参加值班按旷工处理,造成相应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八)学院总值班长和副总值班长负责对各岗位值班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值班人员签到后脱岗、漏岗、值班电话不通以及迟报、瞒报、漏报各类突发事件等值班情况的,学院将按相关规定处理,造成相应损失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六、呈贡校区按原有值班制度执行。

七、本通知自2014年2月23日起执行。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