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自愿放弃本科录取确认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13  阅读:13803
各位报考我院且已上本科线的考生,按照云南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要求,需再次确认是否自愿放弃本科录取,请下载“考生自愿放弃本科确认函(点击下载) ”,按要求填写,并于2016年7月15日17:00前发传真到0871-63854966,谢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