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好学生的评选以系部为单位,按学生人数的10% 评选。
2 、三好学生由系部、学生处评定小组审定,报院领导审批0
3、凡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学生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填写登记表,载人本人档案。
4 、三好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
5 、省级兰好学生从院级兰好学生中择优推荐。
三、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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