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19  阅读:109789

 

 

 

(二)优秀学生奖学全坪定的其他条件。

1 、在本学年内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2 、本学年内考试课程成绩不及格或考查课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3 、学年考试课程平均分低70 分,不得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4、学年分值考核未达到良好者,不得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三)综合测评分的计算

    综合测评分由学生思想品德分、学习成绩分和奖励加分兰部分组成。每人每学期满分为100 分,若加分后超过100 分最高按120 分计,学年综合测评分为两学期综合测评分的平均值。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按学年平均考试成绩排名,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学年综合测评分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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