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按处分种类分别扣分。
3 、分值考核时限,从该生被录取入学报到之日起至毕业离校之日止,每学期考核一次。
4 、分值实施加分、扣分中发生争议,逐级向上汇报,由上级处理。
5 、本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为《学生分值考核量化细则》。
上一篇:
下一篇: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十二五”规划教材申请书(刘俊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