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分值考核实施办法

作者:学生工作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19  阅读:71290

2 、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按处分种类分别扣分。

3 、分值考核时限,从该生被录取入学报到之日起至毕业离校之日止,每学期考核一次。

4 、分值实施加分、扣分中发生争议,逐级向上汇报,由上级处理。

5 、本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为《学生分值考核量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