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为了培养学生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集体主义精神,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学院每学年评定一次优秀学生干部。
1 、带领同学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人民警察规定、条例和学院规章制度,学年内没有任何纪律处分;
3 、热爱学生管理工作,积极协助上级领导做好学生的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与学院之间的纽带作用;
4 、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