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关于下发《云南司法警官职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制度 》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25  阅读:15519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关于下发《云南司法警官职学院学生教学信

息员管理制度 》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收集教学信息,提高学院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完善通畅的教学信息网络和教学评价、检查、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特制定《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制度 》(试行),现下发给大家。

  

 

 

 

附件: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

制度 (试行)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4年9月23日

 

 

 

 

 

附件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制度

 

为促进学院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完善通畅的教学信息网络和教学评价、检查、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教学评价的主体作用,结合学院实际,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我院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诚实公正,乐于奉献。

(三)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集体观念。

(四)愿意为学院教学工作服务。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职责

以教学活动为中心,配合教务管理,沟通情况,反映意见,促进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一)围绕我院的课程设置、教学条件和设施、教材使用、实验开设、电教手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改革、教风、学风及考风等方面展开工作,通过工作报表等书面形式收集汇总同学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二)及时反映学生的听课、实验、实训实习、作业、考试等学习状况。

(三)随时反馈学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

(四)及时报告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参加教务处组织的会议及各项活动。

(六)协助教务处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七)及时反映教室等学习场所的桌椅、门窗、灯具等的损坏情况。

(八)以如实填报《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考勤表》和《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分队周教学情况登记表》,每周一上午汇总至教务处以及时反映教学信息;

(九)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每学期开学和期末座谈会,对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期末工作情况总结。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组织管理

(一)由教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教学信息员一般由学习副分队长担任,特殊情况下由大队长推荐人选,报教务处备案。

(三)教学信息员每年聘任一次。

(四)每学期对教学信息员进行考评,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效果显著的优秀教学信息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负责的教学信息员,经核实后取消其教学信息员资格。每学年评出优秀教学信息员,进行表彰。教务工作部每学期将教学信息员的表现通报学生处及所在系,在评选有关奖项时,作为重要参考。

四、权利与待遇

(一)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权对干扰和影响教学秩序的言论和行为进行制止。

(二)有权对教学效果、教学环节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上报有关领导研究解决。

(三)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学信息员有权维护校风、校纪,发扬良好学风,为提高学院教学质量起到协助作用。

(四)教学信息员在任职期间,学院给于一定工作报酬。

五、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