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申报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
课程名称 《刑 法 学》
所属专业大类名称 法 律 大 类
所属专业类名称 法律实务类、法律执行类
所属专业名称 法律事务、刑事执行、行政执行
课程负责人 盛 高 璐
所属学校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推荐单位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申报日期 2008年5月19日
教学队伍情况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技
术职务 |
职业资
格证书 |
专业
领域 |
在课程教学中承担的任务 |
兼职教师在行业企业中所任职务 |
1 |
盛高璐 |
女 |
1965-10 |
副教授 |
高校教师资格证 |
法律 |
课程负责人 |
|
2 |
邹圣良 |
男 |
1973-09 |
讲师 |
高校教师资格证 |
法律 |
主讲教师 |
|
3 |
舒东保 |
男 |
1974-11 |
讲师 |
高校教师资格证 |
法律 |
主讲教师 |
|
4 |
陈丽 |
女 |
1977-11 |
讲师 |
高校教师资格证 |
法律 |
主讲教师 |
|
5 |
范洪涛 |
男 |
1980-04 |
助教 |
高校教师资格证 |
法律 |
主讲教师 |
|
教学队伍整体结构
教学队伍由1名副教授、3名讲师、1名助理讲师组成,其中专职教师4人、兼职教师1人;具有硕士学位的3人、在读硕士的2人;具有律师资格和会计师资格的1人,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证书的1 人。平均年龄35岁。其中既有年富力强、学术功底深厚、教学与科研能力都强的中年教师,也有教学科研颇具潜力的年轻教师,专业结构全面、合理,中青年结合的师资队伍对满足该学科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需要的优势十分明显。
课程性质与作用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罚犯罪的有力武器,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占有显著的、独特的地位。刑法课程是教育部所确定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是我院所有专业的必修课,是为培养学生运用刑事法律办理刑事案件和参加刑事诉讼能力而设置的一门非常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通过本课程的教学,旨在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通过对刑法理论及实际应用的讲解,使学生系统掌握刑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的分析方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刑法观和正确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具体要求:
( 1 )系统掌握我国刑法这一学科中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概念;
( 2 )系统了解我国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规范,对遇到的问题能够查阅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司法解释;
( 3 )提高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4 )为做好刑事法律服务工作获取必要的知识本领,并为以后进一步深造奠定良好的基础。
课程设计的理念与思路
实现本课程在教学内容上丰富化,在教学方式上多样化,在教学质量上一流化,力争将本课程建设成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精品课程。为此:
( 1 )继续搞好教师梯队建设,全面提高师资学历结构;
( 2 )加强国内同行的交流;
( 3 )全面修订自编教材,创造条件编写、出版习题与案例集 ;
( 4 )进一步完善案例教学体系,全面落实专项实践教学环节;
( 5 )进一步 探索和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全面推行多媒体教学手段。
第一阶段:将本课程建设成云南省高职高专二类精品课程。
第二阶段:将本课程建设成云南省高职高专一类精品课程。
第三阶段:将本课程建设成国家级精品课程。
社会认可度
1.我院的所有实习实训基地的领导和干警都认为实习生能够积极利用实习机会检验所学《刑法学》专业知识,较快进入角色,实践能力强,对实习单位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云南省监狱、劳教系统及看守所等用人单位均认为我院毕业生的《刑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强,能较快适应监狱、劳教系统及看守所等单位刑罚执行、刑法运用的工作需要。
3.近年来,我院毕业生到航空公司、金融机构和其他国有企事业等就业增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法律素养、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都给予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