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纪委召开关于进一步规范 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工作的自纠自查会议

作者:监审处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6-09-02  阅读:15571
      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学院纪委于201691日召开了“学院工资津补贴奖金自查自纠会议”。会议由纪委罗小军书记主持,监审处、政治部、财务处、学生处、工会、科研处、汽车驾驶培训站等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监审处处长陶进同志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了文件精神,传达了六项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各项工资、津补贴政策;二是严格津贴补贴项目的规范和管理;三是发放津补贴所需资金渠道必须合法合规;四是津贴、补贴发放办法必须合法合规;五是要严肃工作纪律。
 
     大家认真学习,对照文件要求根据门实际情况进行自纠自查。 
 
     会中,陶进同志解答了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及比例、对开展科研项目发放奖金等问题所提出的疑问,具体对缴存、发放的来源依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做了重点说明。
 
     纪委罗书记指出:纪委罗书记指出: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收入分配政策不断完善,收入分配秩序逐步规范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各部门、院系要积极开展自纠自查工作,按时上报材料确保工资津补贴自查自纠取得实效。     

  进行“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为:一是工资发放的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及要求;二是到目前为止所有在发放的津贴、补贴、奖金的项目、范围、标准、水平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或是有文件依据。 要求各部门、院系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查的方式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清查,对于规定范围内所发放的补贴或奖励要提供依据,对于不符合违反规定发放的要及时按有关规定清退回收。

    此次开展“自查自纠”会议,对明晰责任与相关规定提出了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大家的思想认识,规范了工资、津补贴、奖金的发放管理,树立了“高压线”,对提升学院党风、政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监审处
2016年9月2日